为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全市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切实提升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近日,济宁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机关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年活动。
通知指出,市县机关要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对巡视巡察发现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存在问题和以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分阶段按时完成问题查摆、整改提升、建章立制、督查验收,坚持边查摆边整改、边开展边规范。
通知强调,市县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抓手,认真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特点,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党支部加强分类指导。
通知要求,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年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要抓好具体组织实施,支部委员根据分工抓好落实,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规范年活动抓实基础工作,逐级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进而有力推动济宁各级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