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5年9月12日—2025年11月30日
二、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锚定市委“走在前、勇争先”总定位、新要求,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一是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治建设情况;二是了解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发挥领导作用,对照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关于各领域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看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三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对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紧紧围绕实现改革总目标和“七个聚焦”、13个分领域目标进展情况,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四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守牢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各类风险防控“一排底线”的工作要求,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对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看“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二是对照党组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看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三是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具体情形,看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四是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看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五是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看是否高度重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一是对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看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二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看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三是对照党章、支部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看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四是对照《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担当作为、发扬“三牛”精神的重要要求,看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看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是否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组织书记是否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看是否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是否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是否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三看是否对各类监督指出的问题特别是上次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有没有“过关”心态及纸上整改、虚假整改、避重就轻、边改边犯等问题;四看是否强化对巡察成果的运用,对巡察通报的专题报告、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等重点问题,结合职责牵头或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按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巡察期间,通过接访电话、邮政信箱、意见箱、电子信箱、现场接访等方式接受信访举报,现场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6688038967
巡察组邮政信箱:济宁市第234号邮政信箱
意见箱设置位置:省运会指挥中心11楼A区西头开水间
巡察组电子邮箱:jnswxcz140803@ji.shandong.cn
巡察组接访地点:省运会指挥中心E1038办公室
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5年9月12日